·银海区人民政府网 ·银海区纪检监察网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 网站地图 | 政务微博 |
|
![]() |
您现在的位置: 银海之窗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正文 | ![]() |
|
|
关于《日博备用网址办公室关于印发 银海区2017年农村“改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2017年9月29日银海区政府印发《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海区2017年农村“改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北银政办发(2017)112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明确了“改圈”工作是银海区“基础便民”项目的重点工作。 以建设独立畜圈为重点,配合完善储粪房、建设沼气池或储液池等手段,力求解决现阶段我区农村人畜混居、污水外流、蚊蝇恶臭等问题,加强粪污处理力度和资源化利用,降低人畜共患病风险,提高村民生活环境宜居舒适程度。 到2017年底前,完成福成镇畔塘村委、端田村委和平阳镇平阳村委共40户养殖户的改圈试点。采取整村推进的方法,试点村的污水外流得到有效治理,农村养殖“零排放”和“零污染”。 二、文件明确申报对象是以福成镇畔塘村委、端田村委和平阳镇平阳村委作为改圈试点村,以村为申报单位,选择现存栏肉猪5头以上(年养殖2批,年出栏10头以上)、500头以下的养殖户为申报对象(不含2017年新建畜圈)。由村委组织人员入户调查,做好《畜圈改造申报表》登记、申报、公示工作。对养殖户较多的村,要根据现有的饲养数量、直排污染程度、是否建有沼气池、化粪池、粪便堆放棚等因素,从高到低评分,综合评价,由各镇政府组织村委负责评分。 ① 文件明确了农村“改圈”的补助,由财政局(北财建〔2017〕54号)文件通知,改圈补助资金共20万元从北海市“基础便民”专项活动财政资金中解决。改造标准、补助标准以及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自治区、北海市的有关要求执行,补助采取先建后补的形式,即养殖户先按照补助标准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完成后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一次性通过一卡通划拨资金到养殖户账户。 ② 文件明确了建设目标及补助金额:挡雨设施,地面硬化,围墙防寒保暖、通风透气;牛圈、羊圈有与养殖量相适应的储粪房,猪圈有储污水池(沼气池、化粪池、硬地氧化池或土地消纳),实行雨污分流,污水不外流;饲料添加益生菌;畜圈内及周围环境无明显恶臭、苍蝇蚊虫少。各建设项目补助金额分别为:沼气池500元/立方;储粪房300元/平方;储污水池300元/平方;畜圈挡雨设施150元/平方;畜圈地面硬化300元/平方;猪栏围墙200元/平方;购买益生菌500元/户;每户养殖户最高补助金额5000元。 三、文件明确了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区财政局等分工。其中乡镇府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养殖户填写《申请表》、《评分表》,公示后对所在村委的养殖户进行建档立册指导。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局将各乡镇报上来的材料进行备案并牵头与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区乡村办、区财政局、乡镇政府和相关村委进行验收并公示。 四、文件明确了“改圈”工作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结合当地养殖户长期畜禽养殖状况、自然条件和群众客观要求,做到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改圈”工程要按照群众自筹建设为主,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辅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补助资金的引导作用,引导农户筹措资金,积极参与“改圈”工作。具备集中养殖的,实行集中建圈、小区养殖;不具备条件的,实施单户改造,分户养殖。
|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信息检索 | 政府邮箱 | 网站维护 |
版权所有 (C) 2010-2012, 日博备用网址 桂ICP备10001879号 政府邮箱:yh3228080#163.com(请将#改成@) 地址:北海市广东南路与新世纪大道交汇处 电话:0779—3228337(银海区政府办公室) |
|||||
网站标识码:450503000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