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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银政发〔2016〕15号
日博备用网址 关于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鉴于区政府部分领导工作变动和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区长、副区长有关工作分工进行调整。调整后区长、副区长的工作分工如下: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银海区人民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副区长协助区长工作。 梁 田(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代区长) 领导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等工作。 主管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区应急管理委员会、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国库支付中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区审计局。 蒋 昆(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 负责区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侨港片区棚户区改造、国土资源、城市规划、住房建设、土地房屋征收、国有资产管理、政务督查、原银海区工业园土地盘整、银滩综合整治、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协助负责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督查室、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国库支付中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区人防办、区规划建设和住房管理服务中心)、区政府采购中心、区侨港改造办、区土地房屋征收办。 联系和协调区绩效办、银海国税分局、银海地税分局、银海国土分局,广西北海国家(海洋)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海银滩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金融机构等有关工作。 周善琨(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负责城市管理、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创建文明城市、“两违”整治等工作。协助负责银滩综合整治、土地房屋征收、侨港片区棚户区改造、信访、调处等工作。 分管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容市政管理中心)、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北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银海分局、区规划监察执法大队、区城市管理巡防大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区文体广电局(区广播站)、区创城办、区“两违”整治办。 联系和协调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区总工会、妇女儿童、共青团、新闻媒体、新闻出版机构、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北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工作。 吴佩权[区委常委、“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驻银海区工作队队长、副区长(挂职)] 负责“美丽银海·生态乡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协助负责扶贫工作。分管区乡村办。 孙 华(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负责农业和农村、水利、扶贫、林业、水库移民、侨务、残联、政务服务、民族宗教等工作。 分管农业水利局(区防汛办、区扶贫办)、区林业局(区林浆办、区林改办、区绿委办、区防火办)、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区侨务办公室、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残联、区民族宗教局。 联系和协调区侨联、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北部湾农场总场、星星农场、三合口农场和气象、供水、供销社等有关工作。 谢 敏(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银海公安分局局长) 负责公安、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应急管理、海防、维稳等工作。 主管银海公安分局,分管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区海防办、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消防委员会办公室、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银海消防大队、银海区边防大队、银海区交警大队、旅游区交警大队。 联系和协调政法工作和区法院、区检察院等有关工作。 朱 昊(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负责发展改革、统计、教育、卫生和计生、民政等工作。协助负责土地房屋征收、侨港片区棚户区改造等工作。 分管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物价局、区粮食局、区医改办)、区项目办、区统计局(区统计普查中心)、区教育局(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区教育教学研究室)、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爱卫办、区新农合管理中心)、区民政局(区双拥办、区低保所)。 联系和协调区人武部、区民兵训练基地、驻军部队、红十字会、计生协会、市大学园区管委会等有关工作。 杨智军(副区长) 负责产业集中区筹建、工业和信息化建设、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安全生产、环保、交通运输、旅游、商贸等工作。协助负责银滩综合整治、土地房屋征收、侨港片区棚户区改造等工作。 分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区安委办)、区交通运输局(区交通管理所)、区商贸旅游局、侨港浴场管理处、区投资公司。 联系和协调区工商联、银海工商分局、烟草、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质量监督、通信管理、邮政管理、口岸管理、供电、机场、盐务、渔船检验、渔港监督等部门,市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北海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北海海上搜救中心、广西海洋环境监测站、星星糖厂、竹林盐场等有关工作。 周 莉[副区长(挂职)] 负责信访、法制、司法、调处、科技、地震、档案、国有资产处置、债权债务清理处置。协助负责原银海区工业园土地盘整等工作。 分管区信访局、区法制办、区司法局、区调处办、区科学技术局(区地震办)、区档案局。 联系和协调科协、社科联和各民主党派等有关工作。
2016年7月24日
日博备用网址办公室 2016年7月2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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