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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护照

北海银海之窗  2014-9-24 15:30:42  点击次数:1784  字体大小:缩小 正常 放大
申请事项:普通护照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申请材料:
    1、广西区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及数码光学照片1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及其复印件;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收费标准:
    1、普通护照(97系列)200元/本
    2、丢失补发400元/本
    3、普通护照贴纸签注20/枚
(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收费依据:
    1、计价格[2000]293号
    2、[1993]价费字164号
处理时限:15日内审批签发
咨询电话:0779-2092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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