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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海市银海区城市管理“门前三包”整治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北海银海之窗  2017-1-9 15:46:03  点击次数:237  字体大小:缩小 正常 放大

关于《北海市银海区城市管理“门前三包”整治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2017年1月8日,我区发布了《北海市银海区城市管理“门前三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北银政办发〔2017〕3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共北海市委办公室、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北办发〔2016〕64号)和《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北海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北政发〔2016〕41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主要任务

    2016年12月前完成“门前三包”责任状签订,2017年1月开展检查落实情况及评比工作。

(一)区级部门整治工作内容

1.区城管局牵头组织区委宣传部,定期检查考评。检查评比工作要全面检查、重点抽查、专项督查。

2.区绩效办负责将各机关单位、辖区各镇政府落实“门前三包”工作列入年度政府绩效考核进行绩效考评。

3.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对“门前三包”检查评比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宣传,对工作较差的单位进行曝光通报。

4.银海工商分局配合辖区镇政府对不按规定落实“门前三包”工作,“黄牌”警告后仍未改正的责任单位、个体工商户,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理。

5.银海消防大队负责对经营铺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6.区食药监局对餐饮服务活动进行安全检查,依法查处餐饮服务活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二)辖区镇政府整治工作内容

各镇政府负责与责任单位于2016年12月31日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做好存档备查,督促各责任单位按“门前三包”标准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搞好建筑物外立面、天面、阳台市容环境卫生。沿街墙面应保持洁净、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拉挂;个体工商户店铺门前的招牌、店铺立面上无乱张贴、乱涂写、乱拉挂。

2.普通商铺保持门前整洁,每周对门前台阶、空旷地、人行道清洗一次,机动车、非机动车修理点以及饮食摊(店)每天清洗一次。

3.不得在规定停放区域以外停放车辆。

4.不得占道经营、作业和堆放杂物,店铺柜台货架摆放不能超出门槛,门前如有流动摊贩乱摆卖应予以劝离。

5.门前招牌应保持整洁,文字规范,无明显陈旧或破损,无错字、缺字。

6.自备垃圾容器,放置在门槛以内,严禁将垃圾扫出门外,垃圾应装袋存于容器内,待环卫工人收集。

7.不得乱倒污水。

8.门前不得私自设置檐篷、遮阳布,凡需设置檐篷、遮阳布的,须经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用料。

三、工作要求

各镇、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和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和严管态势;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实行问责;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开展长效管理,实行管理常态化,进一步提高我区的城市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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