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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海市银海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政策,组织贯彻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区党委有关指示;向区党委反映统一战线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社会新阶层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各项规定及对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各项规定;受自治区党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区重大事项;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物色、培养、选拔新一代代表人物。 三、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问题;了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落实情况;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四、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联系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台湾相关党派、政治团体的来访工作;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协委员的安排,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区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六、负责联系海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光彩事业;负责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开展活动,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指导和联系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统战工作。 八、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文化工作和宣传工作。 九、负责对统一战线人才的培训教育(包括统战干部的教育培训、党外代表人士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工作。 十、受区党委委托,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代管区宗教事务局;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 十一、完成区党委和市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由银海区委统战部办公室、台湾事务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局、工商业联合会组成。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39.06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223.4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15.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30.5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 247.1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171.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类)5.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8万元 6.农林水支出64.8万元 7.年末结转和结余 2.8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总收入为239.06万元,比2015年总收入136.02万元,增加103.04万元,同比增75.7 %。 2016年决算总支出为247.11万元,比2015年总支出129.48万元,增加117.63万元,同比增长90.84 %。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银海区委统战部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2.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58万元,包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4万元,民族事务0万元,民族工作专项0万元,统战事务103.2万元,行政运行102.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万元,医疗保障5.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万元,住房改革支出5.4万元, 住房公积金5.4万元。项目支出118万元,包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6万元,民族事务27.2万元,民族工作专项9.2万元,统战事务34.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1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银海区委统战部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用经费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1.6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委、局、办)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6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银海区委统战部、1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66万元,平均每辆0.5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次,人次3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2015年“三公”经费共支出6.9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共支出1.71万元,减少了75.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车辆油费、公务接待费,因此2016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比2015年预算有所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6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19行金额一致),比2015年减少 0.17万元,降低2.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车辆油费、公务接待费,因此2016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比2015年预算有所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有民宗应急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共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很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6年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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