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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海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政府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区委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安排区委领导同志公务活动,办理区委领导同志交办的事项。 2.围绕区委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自身建设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区委科学决策提出建议、预案和依据。 3.负责区委文件和区委领导同志文稿的起草、校核、印发工作,负责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 4.研究、审核区委各部门、区直各相关党组、各乡镇、街道、农场党委向区委的请示,提出处理意见报区委领导审批。 5.及时、准确、全面地向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报送信息,反映有关动态。 6.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批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区委领导民情调查的服务和全区民情调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有关建议、政协委员有关提案。 7.负责区委值班工作,及时向区委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区直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农场向区委反映的重要问题。 8.负责全区党政系统机要密码通信和密码管理;负责中央文件和党政军领导机关机要件的传递工作。 9.负责全区保密工作的规划、宣传教育、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和失泄密案件查处工作;负责涉密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技术防范和审批管理。 10.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省委、市委领导来区视察的接待工作 11.负责区委系统的经费预决算和审核报账工作,搞好后勤服务。 12.协同区政府办负责区直机关大院建设、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13.办理区委和区委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区委办公室下属督查,机要,保密。 中国共产党历史办公室。
第二部分:银海区党委办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北海市银海区党委办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表一) (一)收入总计355.06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308.9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46.1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6.44万元。 (二)支出总计355.0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289.66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8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8.2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48.7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7.91万元。
(三)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总收入为355.06万元,比2015年总收入428.6 万元,j减少73.54 万元,同比减17.2%。 2016年决算总支出为355.06万元,比2015年总支出 428.6 万元,j减少73.54 万元,同比减17.2%。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五)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55万元,项目支出142.77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89万元,项目支出142.77万元。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13万元,项目支出5.13万元。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21万元,项目支出3.21万元。 4.群众团体事务基本支出0.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其他群众团体事务基本支出0.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机关服务支出1.92万元,项目支出1.92万元。 7.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8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89万元,项目支出137.64万元。 8.行政运行支出22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92万元,项目支出99.33万元。 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7万元,项目支出38.31万元。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基本支出8.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医疗保障基本支出8.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行政单位医疗基本支出4.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本支出3.9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住房保障基本支出8.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住房改革基本支出8.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住房公积金基本支出8.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表八) 因为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所以本表数据为0。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表六)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55万元。 1:人员经费140.6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1.85万元、基本工资31.35万元、津贴补贴30.63万元、奖金20.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81万元、退休费28.36万元、生活补助12.01万元、住房公积金8.3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5万元。 2.公用经费22.8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2.65万元、办公费0.83万元、印刷费0.18万元、水费0.32万元、差旅费1.35万元、维修(护)费0.07万元、会议费8.61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劳务费3.59万元、委托业务费0.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2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22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0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表七、CS05表)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5万元,公务接待费0.6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8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2.89万元,平均每辆4.57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6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个,人次51人。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6年总8.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16年“三公”决算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17.4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出国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改革车费的开支,因此2016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比2015年预算有所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89万元,比2015年减少44.45万元,降低6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出国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改革车费的开支,因此2016年的运行经费有所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CS05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一般公务用车车辆5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领导下乡,领取机密文件,抗洪救灾应急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党委办.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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