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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银海区发改局关于印发《北海市银海区发改局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的通知

北海银海之窗  2017-12-11  点击次数:60  字体大小:缩小 正常 放大

北海市银海区发改局

关于印发《北海市银海区发改局行政机关

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的通知

 

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办公室、福成镇粮食管理所:

根据《北海市银海区发改局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海市银海区发改局行政机关政策

文件解读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局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提高政府透明度,增进公众对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理解认同,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36号),《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的通知》(北政办2017〕196号)和《日博备用网址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银海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的通知》(北银政办发2017〕147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区发改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办公室、福成镇粮食管理所的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

在区发改局的统筹协调下,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办公室、福成镇粮食管理所根据职责分工全面落实政策文件解读工作。  

第三条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办公室、福成镇粮食管理所是政策文件解读的责任主体,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

区发改局出台的政策文件,由区发改局办公室组织解读。

第四条 需进行解读的政策文件包括:局规章;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办公室、福成镇粮食管理所制发的其他具有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实施难度大等一种或几种情形的文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是指除局规章以外,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通约束力并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不包括局内部工作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对具体事项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以及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制定的文件。

解读方案要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议、同步部署。解读方案由政策文件起草部门组织起草。解读方案应当包括解读形式、解读渠道、解读时间、解读材料。解读材料是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的解读信息。

以发改局名义制发政策文件的,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办公室、福成镇粮食管理所应当将解读方案和政策文件代拟稿(含电子版)一并报送局办公室。不同步报送解读方案与政策文件代拟稿的,局办公室予以退文。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经局审议同意后,由局办公室负责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主流媒体上同步发布。

第六条 解读材料的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意见采纳、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特色亮点等。  

第七条 解读材料要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解读渠道主要包括政府网站、新闻网站、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客户端、广播电视、报刊杂志、解读读本等。政府网站是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的第一发布平台。

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还应当通过新闻发布会,或综合运用各种渠道进行解读。  

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办公室、福成镇粮食管理所还通过其他渠道解读的,应在政策文件发布后 20个工作日内组织解读。  

第八条 部门负责人、新闻发言人、政策制定参与者、专家学者、媒体评论人等应根据解读方案,通过新闻发布、政策吹风、发表文章、接受访谈、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政策问答等形式进行解读。解读时可综合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  

第九条 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和年度绩效考评范围。  

第十条 本办法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北海市银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2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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