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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性质: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办理、非行政审批项目 二、实施主体:北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申请条件: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结论合格 五、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北价费字[2009]75号 六、办理材料:《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办理健康证明指引单》 七、办理地点:北海市云南南路18号北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楼体检大厅办证窗口①、②号窗。 八、办理时间:办理健康证明时间是每周一至周五下午两点半至五点半(夏季:每年的5月1日至10月31日为下午的三点至六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结时限:体检完成后5个工作日 十、咨询及投诉电话:0779-3905816 十一、办理流程:详见附件
附件: 办理、领取健康证明或检查结果须提交的资料及办理流程
一、办理、领取健康证明的时间为完成体检后5个工作日的下午。 二、您可持《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办理健康证明指引单》到北海市云南南路18号北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楼体检大厅办证窗口办理、领取健康证明或体检结果。领取健康证明时请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尤其是工种。办理时间是每周一至周五下午两点半至五点半(夏季:每年的5月1日至10月31日为下午的三点至六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办理、领取健康证明:出示《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办理健康证明指引单》办理。 四、领取本人预防性健康检查结果:出示《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办理健康证明指引单》办理。 五、委托他人领取预防性健康检查结果,按如下规定办理: 1. 出示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 出示委托书; 3. 出示委托人《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办理健康证明指引单》。
遗失《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办理健康证明指引单》办理健康证明须提交的资料及办理流程
一、遗失《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办理健康证明指引单》后,从业人员应在体检完成5个工作日后的下午亲自办理健康证明。 二、在发证窗口领取并填写遗失声明。 三、出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四、核实体检信息相符且体检合格。 五、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下午两点半至五点半(夏季:每年的5月1日至10月31日为下午的三点至六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遗失、补办健康证明须提交的资料及办理流程
一、遗失健康证明后应由从业人员本人亲自补办健康证明。 二、在发证窗口领取并填写遗失补办健康证明申请表。 三、出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四、核实信息相符,且健康证明有效期在1个月以上的补办健康证明,有效期不足1个月的不再补办,须重新进行健康检查才能办理。(注:健康证明有效期为1年) 五、交纳补办健康证明的费用。 六、办理时间是每周一至周五下午两点半至五点半(夏季:每年的5月1日至10月31日为下午的三点至六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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