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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核发操作规范

北海银海之窗  2017-2-17 11:43:14  点击次数:1001  字体大小:缩小 正常 放大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核发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核发

(二)性质: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1998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号公布,自199821日起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县以上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代码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县以上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

四、行政审批条件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组织机构应当自批准成立或者批准登记之日起30日内,到其所在地的市、县代码主管部门领取《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申请表》逐项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向其所在地的代码主管部门申请赋码和办理代码证书。

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代码证书自发证之日起有效期为4年,每4年换发1次。组织机构应当在4年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持代码证书到原发证的代码主管部门办理换证手续。

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代码主管部门应当自每年的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对代码证书的有效性进行年度检验。经检验合格的,应当在代码证书的书面正本和副本上加盖年度检验合格印章。

4、已颁发组织机构代码的机构,如发生管理本机构的批准成立机构变更,应根据批准成立机构的所辖行政区划变更情况,在原代码管理机构办理迁出手续后,到现所属代码管理机构办理迁入手续。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下列组织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代码证书:

(一)经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分支机构;

(二)经企业登记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和经营单位;

(三)经社会团体登记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

(四)经有关部门核准成立的中央和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派驻本自治区的机构;

(五)经外事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核准登记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派驻本自治区的机构;

(六)其他应当办理代码证书的组织。

六、申请材料

()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初次申办所需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表;;

2、机构合法有效存在的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4、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5、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

6、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主管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非独立法人机构提交)。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变更换证、到期换证、年度检验、代码迁入所需材料。

1-6同上。

7、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8、变更证明材料(变更换证所需);

9、迁出证明(代码迁入所需);

七、办结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10

2.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组织机构代码年度检验当场办结。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1.收费项目及标准

证书工本费:正本10/本,副本8/本;

技术服务费:90元;

电子副本(IC卡)工本费:40/卡。

2.收费依据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3]82

十、咨询电话:0779-3211046

投诉电话: 0779-3966781

附件:1行政审批流程图

      2、申请书示范文本

附件1

北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服务窗口对申请材料当场

审查作出处理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

申请人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制作决定证书

(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办人提出审核意见

(办结时限1工作日)

广西标准技术研究院审批

(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附件2

业务流水号:                                                    信息涉密机构:

证书流水号:组代管45                                     编号:GXBY·QR-DM7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表

7

9

9

7

1

2

3

4

X

机构代码:                               申办机构盖章:

申报项目

□初次申办  □到期换证  变更换证(机构名称、机构地址、机构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年度检验  □代码迁入  □其它业务:                         

机构类型

1企业法人 2企业非法人 3事业法人  5社团法人    6社团非法人

7机关法人 8机关非法人 9其他机构  A民办非企业  B个体工商户  C工会法人

机构名称

广

西

机构曾用名

广西范例数据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

机构地址

南宁 青秀 /

星湖路229号楼

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护照 □回乡证 □台胞证 □其他:                   

证件号码

450104197710104321

经营范围

业务范围

经济行业

数据处理业

经济类型

1 国有经济  2 集体经济  3 私营经济  4 个体经济    5 联营经济 6 股份制经济 7 外商投资(独资/合资)

8 港、澳、台投资(//台)  9 其它经济

成立日期

2007 7 1

职工人数

10

注册资金(万元)

货币种类

邮政编码

5

3

0

0

2

2

联系电话

(0771) 5360302

外方投资国别

登记批准

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批准文号

或注册号

(分)450000100001000

经营期限

20201230

主管部门代码

1

9

9

0

1

2

3

4

9

主管部门名称

广西范例数据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签名:

      

  ××

证件号码

450104197710101234

填表日期

2008 719

 

移动电话

15912345678

领证方式

自取  代寄

 

填表说明:1、本表必须在右上角加盖本机构公章或上级主管机构公章,未盖公章无效。

2、表格中灰色的项目为必填项,申报机构应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请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水性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工整,不能涂改。

4、以上信息为本机构的基本信息,如不能公开,请在右上角信息涉密机构栏中标注。

5、领证方式:选"自取"--自行到办证地点领取;选"代寄"--证书以邮政快递送出,费用25元起。

 

以下由代码工作人员填写:

业务受理备注事项:

 

业务受理:                     数据录入:                       数据审核:

 

200                      200                         200                      

   广西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编制


说明1:业务申报所需文件资料(申报表、文件资料均一式一份)

业务申报类别

业务内容

所需提交文件资料

初次申办

机构初次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文件资料类别1、类别2、类别3、类别9

到期换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有效期限届满,需更换证书

文件资料类别1、类别2、类别3、类别8、类别9

变更换证

机构的名称、地址、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需更换证书

文件资料类别1、类别2、类别3、类别4、类别8、类别9

年度检验

每年11日至430日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机关对有效期内的代码证书进行年度检验

文件资料类别1、类别2、类别3、类别8、类别9

代码迁址

机构的批准登记机关变更

文件资料类别1、类别2、类别3、类别5、类别8、类别9

遗失补办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遗失,需补办

文件资料类别1、类别2、类别3、类别6、类别9

代码预赋

外商投资企业需预赋组织机构代码

文件资料类别3、类别7

说明2:文件资料类别(提交的复印资料必须清晰可读,纸张大小为A4,文件类别23必须分开复印

机构类型

文件类别

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党政机关

事业法人

机构

社会团体

民办非

企业

工会机构

其他机构

法人机构

非法人机构

编办管理的

群团组织

社会团体及

分支机构

1

本机构合法存在的

有效证明文件

原件 复印件

工商营业执照

(副本)

“三定文”或机关编制本;法定代表人任职批文。

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本机构成立的文件和负责人任职批文

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

(副本)

“三定文”或机关编制本;

法定代表人任职批文。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副本)

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副本)

基层工会社团法人资格证(副本)

国家机构认定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文件和负责人任职批文

2

法定代表人(法人机构)或负责人(非法人机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大陆居民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要将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军官证或警官证;

港、澳、台同胞请提交回乡证或台胞证;

外国公民请提交护照。

3

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

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要将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4

变更情况相关证明文件

原件复印件

工商营业执照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或变更情况的相关证明文件

5

迁出证明(原件

由原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机关出具的组织机构代码迁出证明

6

遗失证明(原件

由本机构出具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遗失证明和在全区范围内发行的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公告

7

代码预赋文件

原件

县处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商务部门批准涉外企业成立的相关文件

8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电子副本(IC卡)(自治区级机构提供)。

9

主管机构组织机构

代码证书(复印件

除个人独资、个人合伙企业以外的企业非法人、机关非法人、社团分支机构和其他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机构

需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注:1、自治区代码办咨询电话:0771-559566453603065360309;传真:0771-5360311,自治区级机构办证地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

2、全区市、县级机构可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咨询代码相关业务;南宁市级机构办证地址:南宁市科园东五路6号行政审批大厅,咨询电话:0771-3221256

3、广西标准网(www.gxzl.org.cn)“综合下载”栏目提供本申报表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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