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海区人民政府网 ·银海区纪检监察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 网站地图 | 政务微博
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银海之窗 >> 便民服务 >> 证件办理 >> 签注办理 >> 正文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

北海银海之窗  2015-2-24 15:36:21  点击次数:1004  字体大小:缩小 正常 放大
申请事项: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
执法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受理审批签发工作规范》
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并帖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规格48×33mm)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持有效台胞证的,应提交七台胞证,未持有效台胞证的,还需交验本人台湾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2、首次申请居留许可,提交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者公安机关许可的其他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3、交验与申请有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收费标准
    1、一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20元/件
    2、一年(含)以内多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100元/件
    3、一年以上、三年(含)以下居留签注200元/件
    4、三年以上、五年(含)以下居留签注300元/件
    5、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50元/本
收费依据
    1、发改价格[2005]460号
    2、[1993]价费字164号
处理时限:5个工作日内办结
咨询电话:0779-2092570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信息检索 | 政府邮箱 | 网站维护
    版权所有 (C) 2010-2012, 日博备用网址 桂ICP备10001879号
    政府邮箱:yh3228080#163.com(请将#改成@)
    地址:北海市广东南路与新世纪大道交汇处 电话:0779—3228337(银海区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4505030001

    桂公网安备 45050302000019号